省安委会办公室召开省委会成员单位部分联络员涉油涉气专题会议
2月25日,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安全监管局、省质监局、省公安消防总队,西宁市、海东市安全监管局等省安委会部分成员单位和重点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召开涉油涉气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会议学习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抓紧报送油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有关材料的通知》精神,听取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安全监管局、省质监局、西宁市和海东市安全监管局前一阶段开展涉油涉气专项排查整治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安排布置了石油天然气(煤气)、危险化学品等各种易燃易爆品输送管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做好迎接国务安委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前各项准备等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省级有关单位和重点地区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吸取“11·22”山东青岛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严执法”要求,深入开展石油天然气(煤气)、危险化学品等各种易燃易爆品输送管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 一是 要督促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和企业进一步加强涉油涉气摸底排查工作,在已有数据、底数的基础上,对全省涉油涉气情况进行再排查、再疏理,分门别类,摸清企业、问题底数,落实各方整改责任。 二是 要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各相关单位和企业的涉油涉气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青海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和细化各级、各部门、涉油涉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三是 要认真开展涉油涉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省安委会组织4个专项督查组,分别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一处、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二处、省质监局牵头,省公安消防总队等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开展联合执法。专项督查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做到全覆盖,严格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确保督查工作见实效。 四是 要加强综合监管工作。以省安委会办公室为总抓手,充分发挥省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监管和协调作用。特别是各级、各部门的涉油涉气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后,各级、各单位要积极协调同级安委会办公室,认真做好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挂牌督办工作,切实落实各方责任,彻底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全省涉油涉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