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毛赴海东市调研省委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5月9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昂毛带领调研组赴海东市调研《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4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永德、省人大民侨外委副主任委员马连龙一同调研。
昂毛副主任先后听取了海东市、乐都区、民和、循化、化隆县关于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了各地区贯彻省委实施意见工作进展情况、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实地察看碾伯镇、蒲台乡、川口镇、巴州镇、积石镇、清水乡、甘都镇等乡镇人大联络室、代表活动室以及人大办公场所,听取了各乡镇贯彻实施意见的情况介绍。
昂毛副主任充分肯定了海东市及各区县在贯彻落实省委实施意见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她说,海东市委、市人大、各区县党委、区县人大高度重视,全面领会中央、省委的精神,按照省委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开好会议、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加强和改进监督、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认真抓了贯彻落实,开局良好。
昂毛副主任强调,今年是贯彻省委实施意见的第一年,州县乡也要进行换届选举的工作,海东市要将这两项工作相结合,在换届选举的过程中,进一步抓好省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一要高度重视省委实施意见的贯彻。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县乡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作为,大胆探索,以实施意见为抓手,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各项工作。二要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以及我省实施办法修订后都有新变化,对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严格代表人选的标准条件,提高人大代表队伍素质。三要把握省委实施意见的关键内容。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握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加强组织建设的新要求。把握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落实好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为县乡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