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在西宁举行
3月14日,省委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在西宁举行。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宁出席并讲话。省委常委、秘书长于丛乐主持。
根据中央及省委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的能力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委决定,聘请张立群、牛丽云、黄国政、姜有生、谢青萍担任省委法律顾问,聘期3年。此举标志着省委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实行。
受省委书记王国生委托,刘宁代表省委,向5位省委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并表示祝贺。在听取法律顾问发言后,刘宁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充分显示了我们党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和坚定决心。省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带头增强法治意识,厉行法治,不断探索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高各级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办事能力。
刘宁强调,各位法律顾问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协助省委依法加强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履职尽责,立足全省大局,发挥既精通法律又熟悉政策的优势,为省委依法决策提供高质量服务。要实事求是、敢于担当,以人民为中心,以法规为依据,积极建言献策。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领导责任,加强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建设,推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落细落地。
于丛乐在主持讲话中指出,省委法律顾问是为省委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在思想上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在思维上坚持战略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创新思维,自觉维护省委工作大局;在工作上更加严格严谨,善于咨政,善于服务。
省委有关部委、省直机关有关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聘任仪式。(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