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于2014年10月28日至2015年1月16日驻省发展改革委开展了巡视工作,并于3月2日印发《关于对省发展改革委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3月5日向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省发展改革委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党组高度重视省委第三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在巡视期间 ,委党组坚持立说立改,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吴海昆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在巡视组反馈意见后 ,同日即召开委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和省委巡视组的指示精神,逐条逐项领会把握,专题研究布置,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分类研究整改措施,要求坚决彻底抓好落实。 在整改之初 ,委党组制定了《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省发展改革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责任处室(单位)和整改期限,对全面落实巡视问题整改工作作出了布置。 自整改工作全面开展以来 ,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日程,以严肃认真的鲜明态度和一抓到底的坚定决心,带头抓整改落实。委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并加强对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支持,自觉把解决巡视组反馈问题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与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同落实。 在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 ,委党组会议每季度集中听取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整改的协调,研究布置了下一步整改工作,及时督促加快整改进度。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扣巡视意见,紧盯整改目标和进度,加强日常督办、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真正使整改落实成为推动发改工作和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巡视发现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的整改情况 (一)巡视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机关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纪委查办案件工作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强化委党组主体责任方面:一是 委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5年2月召开委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系统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吴海昆同志就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组班子主体责任,支部、处室和单位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创新述职述廉方式,随机抽取3个支部书记、3个机关处室和3个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委干部职工大会上述职述廉,向委党组汇报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和开展业务工作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不足,以进一步改进工作。 二是 委党组研究决定对委机关落实“一岗双责”实行项目化管理。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台账、分级签订责任书、定期督查、年终评审等方式,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实现全委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常态化。 三是 结合机关各处室和委属单位职责范围和风险防控点,强化涉及项目核准、计划安排、资源配置、定调价费、政府采购、人事管理等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管控。修改完善并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全体党员均与党委(纪委)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
强化驻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方面:一是 切实落实“三转”要求,明确纪检组职能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根据《中共青海省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实施监督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对党组承担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承担的监督责任作了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监督事项和监督方式,并对机关财务、人事、项目稽察、机关党委等部门定期向纪检组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加强对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三是 加强办案工作,提高办案能力。按照“不查案就是失职,不查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就是不称职”的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办理信访举报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处理程序。同时,通过学习交流、以案代训等方式,提高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
2.关于“‘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严格接待工作,持续推进反对“四风”,2015年4月委党组研究制定了《委党组成员赴地方调研期间简化接待工作的要求》,从简化迎送方式、减少陪同人员、规范食宿标准、简化会议安排、务实宣传报道、遵守廉政纪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委党组把调查研究作为提高决策水平和领导能力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重点围绕促投资稳增长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等课题,由班子成员带着问题深入市州开展调研,主持起草调研报告,努力在研究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求实效。到基层调研坚持轻车简从,不给基层添麻烦,用实际行动做实事。 三是努力改进文风会风。 积极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推广电子公文应用,进一步加强文件审核,压缩文件数量,倡导少发文、发能起到作用的文,2015年上半年印发文件、简报928件(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74件。坚持开短会、开能解决问题的会,促进全委文风会风转变。 四是严控公务支出 。班子成员带头坚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禁讲排场、比阔气,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和接待付等一般性公务支出。同时在办公设备采购、机关用能节约等方面,着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3.关于“一些项目审批程序不透明,监管机制不健全,存在违规操作”问题的整改情况委纪检组认真核实,发现个别单位在项目核准中存在内部机制不健全、违规审批问题。4月16日,委党组对有关单位在项目审批核准中程序不规范、工作不严谨、把关不严、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缺乏等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并对今后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在项目的报批及实施过程中,严格程序,认真履约,确保项目审批建设合法合规。
4.关于“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把关不严,监管不力,造成国家补助资金浪费”问题的整改情况委纪检组认真核实,发现个别处室在企业申报实施项目过程中,存在审核把关不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4月16日,委党组对有关处室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对全委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在项目评审过程中严把关口,重点加强对资金、环评、土地、财物等附件材料及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审核,严禁出现申报内容不实的情况,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确保国家资金安全并发挥效益。
5.关于“粮食储备企业在外投资经营中缺乏风险意识,投入大额资金长期未收回”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已免去造成经营亏损的主要责任人的职务,并停发其绩效考核工资,安排全力负责追缴欠款,尽力挽回经济损失。
6.关于“对大宗物资设备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已进一步细化了内部规章制度,并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重大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确保项目质量。
7.关于“有单位以加班费名义违规发放补助”问题的整改情况2014年12月,委纪检组、机关纪委就反馈问题进行调查核实。12月27日,经委党组研究并报省直纪工委同意,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加班费全部退回,并做出了深刻检查。同时,要求各单位引以为戒,避免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的事件。
8.关于“有的单位违规调人任职”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委党组和委纪检组的要求,有关单位成立调查组对个别人员调动任用过程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经查,在个别人员的调动任用上,存在遴选审查过程不细致、调动任用程序不规范、身份核实不够严密等问题。有关单位已就人事工作进行了整改,要求加强任前审核,从源头上把好选人用人的档案关口,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的严肃性和干部档案的公信力。有关人员也已全额退还经济补偿金。
(二)巡视工作建议整改情况 1.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是 委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做到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通过严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任前廉政谈话等方式,对领导干部和新提任干部加强教育和监管。 二是 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推进项目化党建工作的安排,党组书记领题,积极申报党建项目——“建立省发改委机关‘一岗双责’督查机制项目”,着力攻克机关党建工作薄弱环节。 三是 驻委纪检组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努力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主动性,严格执行程序,提升执纪能力。
2.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一是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修订的《青海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发布执行。 二是 研究拟定的《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已报省政府待批。方案主要通过前置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清理确认、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建立实施以并联审批和网上核准为主的新型项目核准机制。 三是 加大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稽察检查力度,今年已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农村饮水安全情况开展重点专项稽察,以促进政府投资及时发挥效益。
3.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一是 依法规范行政职权。全面梳理全委现有行政权力,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研究制定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现有行政权力的主体性质、职能配置、权力事项、法律依据、时限要求、裁量基准和追责情形等内容进行逐项规范。两个清单现已向社会发布。 二是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研究拟定了《省发展改革委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法》,拟通过建立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委内重大事项的权责界定、决策程序、主要内容、实现形式、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审查。 三是 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按照省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三江源生态保护办法》列为年度立法提交项目。目前,根据调查情况和专家审查意见正在对《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力争年内提交省政府审议并颁布实施。
4.在加强干部人事管理方面一是 积极推进落实干部轮岗制。根据巡视意见,委党组全面梳理了全委干部队伍建设、后备干部使用情况,反复研究酝酿,确定了处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方案,分步骤严密组织实施。对处级领导干部和长期在项目审批、行政执法和人、财、物等岗位工作的干部,强制实行定期轮岗。目前已先行安排3名任现职时间较长的处长内部转岗。处级岗位出现空缺,优先考虑跨处室提拔使用,先后有2名处长、5名副处长人选通过跨处室选拔产生。 二是 进一步加强干部培养锻炼。利用挂职锻炼、定点扶贫、入乡驻村帮扶等时机,今年已先后选派14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近期,又根据省委组织工作安排,抽调11名干部参加“万名干部入企服务活动”,以进一步培养锻炼干部队伍。 三是 加强了对委属单位人事工作的管理指导,抓好考录、招聘工作,严格落实进人用人制度。在今年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资格初审工作中,委人事处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 四是 为进一步解决好政事不分、职责不清等问题,按照巡视组反馈意见,委党组已免去2名同志的兼任职务。
三、下一步整改的措施按照巡视组《巡视意见》和我委《整改方案》的部署,以及4月23日委党组会议对巡视问题整改工作的进一步安排。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将在以下方面继续抓好整改工作。
一是 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严格履行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对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支持,认真组织实施“机关‘一岗双责’督查机制党建项目”,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省发展改革委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是 针对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加强指导督促整改。对于一些需要多方协调解决的问题,各责任人(班子成员)要按照巡视组《巡视意见》和委党组《整改方案》的要求,加强对责任单位的工作指导,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按照工作程序积极争取尽快妥善解决。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工作,认真查找工作环节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持续推进,常抓不懈。
三是 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做好发展改革工作结合起来,着力转职能转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重大政策措施的研究谋划,抓好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推进,加快推动重点领域改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切实把巡视整改的实效体现到发展改革工作上。
四是 结合正在全党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从严要求,强化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党员领导干部存在“不严不实”问题的具体表现,认真加以整改,提高全委党员领导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识,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确保全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 系 人: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办公室) 周 武 王 涛
联系电话:0971-630570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党组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