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建设

29.07.2014  16:59
自省工商局被省政府法制办确定为全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示范单位以来,结合法治工商建设实际,明确推进措施,强化执法监督,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建设,积极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经清理,省工商局共有涉及省级工商部门现行行政审批事项14项,并制作了包括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子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等内容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7个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目前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明确责任强化内部监督。 一是 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青海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和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的各项任务,结合省局机关法治工商建设实际,制定了《青海省工商局2014年法治工商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对省局机关各处室承担的依法行政和法治工商建设任务进行细化,明确责任,为迎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打好基础。 二是 以行政强制行为的合法性和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性为核审重点,严把法制机构案件核审关,对一般程序案件核审率达100%,充分发挥了法制部门的横向执法监督作用。上半年,全省各级法制机构共对1351件一般案件进行了核审,提出核审意见1500余条。 三是 继续在全系统推行“六种编号文书(立案、行政强制措施、取消行政强制措施、委托保管、先行处理、当场处罚等执法文书)”统一管理制度,“六种编号执法文书”由省局统一印制和领发,各级法制机构分级建立台帐,实行“核旧领新”制度,加强对“六种编号执法文书”使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杜绝擅自销号、串号现象,有效规范执法行为。 三、强化层级监督提高执法监督效能。 一方面, 坚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培训与整改执法瑕疵相结合,组织开展了全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由全系统13个市、州局和省局直属分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及法制科长组成四个评查小组,采取交叉互评的方式,对26个行政处罚案卷从执法主体、立案、违法主体认定、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案件定性、办案程序、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十个方面进行了案卷评查,对评查出的51 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另一方面, 坚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指导与规范执法行为相结合,对全系统上报的25个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逐卷评查,对评查情况及个案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