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06.11.2014  01:38

省总工会党组以完善责任体系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严格考核问责为保障,以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职工群众利益切实保障为目标,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力推进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厘清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责。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谋划部署,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党组统一领导、各成员分工负责、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组织领导,实化责任要求,细化主要任务,硬化工作措施,健全制度机制,使职责任务得到有效落实,确保工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切实选好用好干部。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好干部“五条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唯票、唯分、唯年龄”等简单取人现象。综合运用会议投票推荐、个人谈话推荐、沟通协商等多种民主方式,正确集中民意,提高民主质量,保证选拔任用的干部德才兼备,群众认可。对拟提拔任用的提名干部人事档案的基础信息进行审查,对列为考察对象的干部实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并对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对党组认为有必要的事项进行核实。对决定任用的处级以上干部,由省总党组书记或副书记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省总机关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列席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党组提拔任用干部,要听取机关纪委对考察对象廉政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利益。 紧紧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发挥各级工会“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第一监督人”职责,贯彻施行好《青海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和《青海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基层调研,支持各级工会协调相关部门、企业解决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指导各级工会开展劳动关系矛盾排查、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把问题和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立足工会实际,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进一步规范机关岗位工作流程,发挥廉政风险防控效能,明确防控重点,完善防控措施,实施科学管理和超前防范,制约监督各种权力运行。聚焦组织人事、财务资产、评模树优、劳模“三金”、困难帮扶等重点领域,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检查,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决定、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制约与监督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党务、会务和选人用人等公开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容易发生腐败的环节和事项都必须公开,促使隐性权力公开化、显性权力规范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完善和执行《青海省总工会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办法》,坚持原则、履行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完善和执行《青海省劳动模范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青海省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劳动模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

五是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明政治纪律。 严格落实政治纪律“十严禁”要求,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决纠正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坚决纠正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 严明组织纪律。 坚持“四个服从”,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切实遵守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反对搞“圈子文化”,反对搞封建依附,反对搞小山头、小团体、小帮派,维护组织的团结统一。 严明财经纪律。 加强对各类资金的监管,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下的“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支出程序,防止设立“小金库”、贪污、挪用和截留等问题的发生。机关纪委、经审办要坚持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和审计,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严明工作纪律。 巩固机关效能建设成果,稳步推行并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首问负责制、一站服务式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严明生活纪律。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生活待遇规定,清理违规享受的待遇。教育党员干部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严肃的生活态度,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

六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纪国法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组中心组每年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为党员干部上一堂廉政党课。各级党组织要进行经常性的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纪国法、廉洁从政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意识,创新廉政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现代红色文化中的廉政传统,将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之中,紧密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活动,形成团结友爱、高效务实的和谐工作环境。更新机关廉政文化墙内容,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以新的形式、内容和方法营造人人崇尚廉洁的浓厚氛围。

七是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监督作用。 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程之中,与工会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听取机关纪委工作专项汇报,并督促检查日常监督工作。按照省委、省纪委年中、年底的目标考核要求,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八是加强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和省总22条措施,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机关“慵懒散浮”现象,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三基”建设,继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工作效率,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巩固好省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以“下接办”活动为载体,以“四双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四送四进”活动。落实工会党员干部轮流蹲点挂职,践行“八个坚持”,定期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情况,长期指导和调研重点、难点工作,推动解决基层工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把工作重心落实到基层,资源手段强化到基层,信息渠道拓展到基层。(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