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深入调研基层工会工作

19.03.2015  01:39

3月12-13日,省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郎国清,副主席常伟宁、付东明分别带领相关部室同志,深入海东市、海南州、黄南州部分县,就贯彻落实中央〔2015〕4号文件精神听取基层工会意见建议,调研省委〔2010〕3号文件和省总十三届四次委员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深入了解“三查”工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实现状况大检查、困难职工群众大调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排查)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

郎国清在海东市化隆县、循化县调研时指出,市、县总工会扎实开展“三查”工作,底数清楚、情况清楚、心中清楚,维护了职工队伍和谐稳定;认真贯彻落实省总十三届四次委员会议精神,做到了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深入贯彻省委3号文件精神,得到了党政重视和支持。尤其是在工会经费收缴、基层专职工会干部配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值得肯定和推广。

郎国清强调,要将“三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坚持下去,做到常抓不懈。要加强建档困难职工动态化管理,按照实名制原则和有关程序,使用好特殊困难职工帮扶资金。要树立“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的理念,狠抓工会经费收缴工作。要实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联点包干制度,改进作风、指导工作,激发基层工会活力。要加强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建设,解放思想,创新方式,不断壮大工会资产。要加强工会资产监管,确保工会资产不流失。要紧紧抓住党政赋予的资源和手段,坚持好向党委常委会汇报工作和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为工会工作创新发展营造有利环境。

郎国清要求, 一要 认真贯彻省总《关于以“三基”建设为抓手加强全省基层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突出建会“三个重点”,按照“六有”目标,提升“六种”能力,切实抓好“三基”建设。 二要 坚持维权维稳并举,把功夫下在平时,把工作做在经常,依法维护职工经济、民主、健康、安全等权益。 三要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四要 持续深入开展“下接办”活动,按照“职工之家”的要求建设工会机关,按照“娘家人”的要求改进作风,多为职工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 五要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4号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重大意义、目标要求、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为推动工运事业健康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常伟宁在海南州共和县调研时强调,要高度重视职工队伍稳定工作,以职工队伍稳定促社会和谐发展。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建功立业活动。依法主动科学维权,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认真谋划和组织实施好庆“五一”系列活动,营造“劳动光荣、工人伟大”的浓厚氛围。

 

付东明在黄南州同仁县、尖扎县调研时强调,要正确研判工会面临的形势,不断提高经济新常态下工会工作的认识。继续抓好抵御防范,认真做好当前维稳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会各项工作。不断化解矛盾,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继续关注困难职工群体,推动帮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以“三基”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调研期间,郎国清、常伟宁、付东明分别与基层工会干部进行了座谈交流,详细了解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权益实现等情况及基层工会所需所盼,认真听取基层工会及职工群众对贯彻落实中央4号文件精神的意见建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