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家事案件审判方式和机制改革

24.12.2016  10:35

  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家事审判及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加强我省家事审判及改革试点作提出明确要求。

  自今年6月1日起,包括我省城东区人民法院、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与共和县人民法院三家基层法院在内的全国100家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旨在从审判理念、基本原则等多方面,探索专业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

  为此,在省高院出台的《意见》中,针对家事审判专业化、人性化特点,注重发挥家事审判从源头上弥合亲情、抚慰创伤、修复昏姻等方面的作用,并建立家事调解员、婚姻冷静期、家庭财产申报、人身安全保护令及协作等工作制度,以全面保护当事人利益,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

  截至目前,我省三家试点法院均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结合家事案件特点,强化家事法官职权调查、自由裁量和对当事人处分权的适当干预,在证明标准、调解工作、诉讼程序以及打造家事审判文化等多个方面探索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