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处】省收费处安排部署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26.12.2016  17:42
    近日,省收费处召开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题部署会,处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及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参加。
    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青海省2016-2017年度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及省厅环保督察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对下一步环保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统一认识。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提出的“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要求,主动作为,提高认识,积极应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及省厅环境保护督察。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尽快成立以处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及项目办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着重对在建项目环境保护、生态恢复方面进行地毯式自查、梳理,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尤其对在建项目临时工程、场站建设、施工现场、取弃土场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对裸露部位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对其进行覆盖、遮挡。四是客观总结,及时反馈。对项目建设前期环评、水保等措施的执行情况,项目设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贯彻落实,项目建设中生态环境方面的投资、成效,进行客观详细的总结,突出亮点,查找不足,积极改进,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及自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