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以求同 协以成事——2015年省政协不断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综述

21.01.2016  11:59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2015年,是我省砥砺前行,实现“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的一年,也是我省人民政协事业在服务大局中积极进取,不断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一年。

  这一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人民政协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

  这一年,中共青海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随后,省委办公厅印发了《中共青海省委开展政党协商的实施方案》,我省的协商民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这一年,省政协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努力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

  这一年,省政协首次与省政府联合召开专题协商会,如此规格的高层对话,为全国少有;首次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讨论“干部工作作风建设”问题,增加了对政治议题的协商;制定了《政协青海省委员会双月协商座谈会工作办法》《政协青海省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民主参与地方立法协商的实施意见》。协商民主的制度不断健全,协商内容和形式日益丰富,协商机制得到规范,协商格局初步形成。

  这一年,省政协在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基”建设中,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石。制定了《政协青海省委员会委员履职守则》,为规范委员履职划定了“硬杠杠”;建立了界别召集人制度,进一步激发了政协组织的活力,增强了履行职能的整体合力。

  这一年,省政协不断提升提案质量,深化办理协商,增强办理实效,先后13次赴相关地区和部门,就重点提案办理进行协商。截至2015年底,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交的420件提案全部办复完毕。

  “2015年,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青海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发展难题,“三区”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为“十二五”圆满收官划上了句号。

  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履职尽责

  省政协坚持把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履职的中心和大局,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视察调研,协商议政。

  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2015年5月,省政协围绕“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省政府开展专题协商,提出的30多条对策建议,省政府通过建台账的方式进行了安排落实。9月,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与省政府专题协商,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城镇化建设等13个方面提出了建议。省政府领导当面听取了意见建议,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在规划编制中认真研究采纳。

  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首次将党风政风建设方面的内容列为协商议题,2015年6月,省政协常委会议就“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开展专题协商。这是省政协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形式就政治性议题履行职能的一次重要实践。

  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履职主线,一年来,省政协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协商——

  以“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议题,召开常委会议进行专题协商,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立足于促进全面依法治省,在立法协商方面积极作为,一年来就9部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开展了立法协商;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打造城镇多点支撑的消费格局等为重点课题,先后开展了30多次调研视察活动,向省委省政府报送调研报告23份;一年来,省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联合调研视察16次,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向省政协提交大会发言82篇、提案73件……

  一项项活动,一条条建议,其内核都是人民政协对助推“四个全面”的不懈努力和深入思考。

  大力推进协商民主探索实践

  2015年,是人民政协践行协商民主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重要的制度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战略部署,省政协努力构建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双月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为常态的政协协商格局。

  省党政领导参加省政协的重要协商活动、面对面听取委员建议,已成常态。在每年初始召开的省政协全体会议上,骆惠宁、郝鹏等省领导都会参加分组协商讨论、听取大会发言,与委员共商青海改革发展大计。省政协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双月协商座谈会时,根据会议议题,省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向委员通报相关情况,回应问题,听取建议。

  2015,省政协先后围绕“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两次与省政府联合召开专题协商会。省长郝鹏和在宁的各位副省长悉数到会,高层对话,直面问题,这样的规格于青海是创新,在全国也少有。

  从2014年起,省政协在抓好常委会专题协商的基础上,建立了“双月协商座谈会”制度。这个座谈会集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于一身,议题具体、氛围民主、讨论深入、成果丰富,已成为政协协商民主经常性平台和重要品牌。为进一步促进其制度化、规范化,2015年8月,省政协主席会议通过了《政协青海省委员会双月协商座谈会工作办法》。一年来,省政协针对群众关注的加强食品安全、改善西宁市交通状况、加强旅游景点建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等问题,先后四次召开“双月协商座谈会”,协商成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肯定,骆惠宁在批示中指出:“省政协双月协商座谈会的质量在不断提高”。

  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界别是政协的组织基础,专委会是政协的工作基础。为形成委员、界别、专委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增强政协履职的整体合力,2015年8月,省政协建立了界别召集人制度,省政协主席仁青加在界别召集人会议上就有效开展界别活动、完善界别协商,提出了具体要求。初步形成了由专委会联系界别、界别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并将委员参加界别活动纳入履职考核,进一步丰富了协商议政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