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等工作

12.12.2015  01:15

   12月10日,省长郝鹏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青海省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事项。

  会议指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深刻变化的全球形势、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着眼开创我国向西开放、统筹东西部发展新格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一带一路”建设为我省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努力把青海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战略通道、商贸物流枢纽、产业基地、人文交流基地。

  会议强调,要着眼于找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与“一带一路”重大战略的最佳结合点,突出抓好八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加强铁路、公路、航空、信息网络建设,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二是通过油气管道建设和油气勘探开发、打造电力丝绸之路、建设国家太阳能发电基地等,强化能源合作;三是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培育外向型市场主体,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交流合作;四是依托我省产业优势,“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大力推进产业投资与合作;五是加强与沿线国家科教文化和卫生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推进民心相通;六是加快综合保税区和电子口岸平台建设,扩大航空口岸对外开放;七是积极承接内陆地区产业转移,加快向西南开放步伐,着力搭建会展平台,深化区域合作;八是加强与周边省区和沿线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及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合作,共建绿色生态走廊。

  会议指出,青海是三江之源、“中华水塔”,确保出境水量水质稳定优良,维护流域水生态安全,是我省必须肩负的重大责任。全省上下要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优先理念,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做好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要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兼顾,以改善水资源环境为核心,以实施重点治理工程为抓手,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防治目标指标,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考核评价,完善监督网络,全面落实保护和防治各项工作任务。要创新防治模式,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治理,加快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经济社会效益多赢,筑牢中华民族水生态安全屏障。

  会议还研究了《青海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青海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