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开启“大数据”服务市场主体

17.04.2016  11:43
来源:西海都市报

   大数据时代,出行、金融等各种数据为百姓的“决策”提供了依据。省政府适时出台《青海省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方案》,运用大数据的理念和技术,加强政府的服务和监管作用,释放市场活力。《实施方案》将从4月19日开始实施。

  《实施方案》的出台,意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将大数据理念、技术和资源充分运用到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的全过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预测预警,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主要目标是运用大数据的理念和技术,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充分运用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不断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构建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监管效率,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推动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的市场监管体系。

  目前,我省工商登记、质量监管、税收征缴、健康医疗、劳动保障、教育文化、交通旅游、中小企业服务、信用体系建设等各个领域都有自己的数据平台,但鲜有互联互通,很难形成大数据环境。因此,《实施方案》中专门提出推进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打破信息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信息孤岛问题。

  其中,在运用大数据提高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方面,包括加快建立公民、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建立多部门网上项目并联审批平台,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动政府部门整合相关信息,提高信息服务水平;拓展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应用领域,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统计监测和数据加工服务;发挥政府组织协调作用,引导专业机构和行业组织运用大数据完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