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教育系统多措并举惠百姓(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信息第20期)
我省教育系统按照“解决突出问题,缩小发展差距,深化教育改革,打造若干亮点”的要求,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出台相关政策,提高教育发展水平,目前教育系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招生计划。 为充分发挥教育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我省落实国家和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专项计划,支持更多农村学子上重点大学。 一是 今年青海大学落实国家下达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260名,省级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107名,全科医学本科免费定向生计划200名。 二是 青海师范大学藏汉双语免费定向师范生计划40名,面向青南三州招生。 三是 省属高校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精准到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贫困家庭子女。省内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计划中50%以上面向省内贫困县(市、区、行委)和全省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单独录取。
二、努力调整高校专业结构。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布局及学科专业结构的意见》,结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根据产业结构、行业结构、职业结构对人才需求的变化状况,发挥特色学科优势,支持重点学科专业,改造传统老专业,不断更新教学内容。2016年新增康复治疗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6个本科专业,首次撤销了超过五年未招生的科学教育、日语、市场营销等6个本科专业。按照“有增加、有保持、有调整、有压缩”的总体要求,扩大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理工类等应用型专业的招生规模, 2016年理工类本科招生计划占总招生计划的比例达到54.74%,比2015、2014年分别提高了1.53、3.06个百分点。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一是 与重庆市教委合作,签订合作协议,委托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编制《青海省六州职业教育“一州一校”发展规划》,将于下半年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 实施职业教育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制定印发《青海省职业教育省级示范专业及示范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综合能力提升优势特色专业建设,投入2亿元,重点扶持服务于现代农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重点工程等领域的职业院校建设30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和60个实训基地。 三是 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编制《青海省 “十三五” 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将11所中职、1所高职和1所转型发展的本科高校纳入项目建设范围,重点加强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已报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审查通过并落实建设资金5.7亿元。 四是 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制定《青海省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组建方案》,加强对设置旅游服务类、休闲保健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等专业的10所学校进行重点建设。计划年内成立旅游和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
四、实施15年免费教育政策。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大教育民生投入力度,全省已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教育经费保障和资助政策体系。2016年3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实行15年免费教育的实施意见》,从2016年春季开学起对六州所有学生和西宁、海东两市贫困家庭学生学前三年、义务教育九年、普通高中和中职三年实施15年免费教育,“十三五”末前覆盖全省。 一是学前教育。 纳入15年免费教育范围的学生,免除学前三年幼儿保育教育费,按年生均1200元补助幼儿园公用经费。其中,三江源地区学前一年教育按22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对三江源地区学前一年在园幼儿按年生均15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尚未纳入15年免费教育范围的幼儿,继续实施学前一年教育资助政策,按年生均城镇幼儿园800元、农牧区幼儿园1200元标准提供保育教育费资助。 二是 义务教育。 在原有农牧区“两免一补”和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以现行的农牧区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基数,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在国家基准定额基础上,小学和初中各提高标准100元。对农牧区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西宁市、海东市小学1100元、初中1350元,海北州、海西州小学1500元、初中1700元,海南州和黄南州同仁县、尖扎县小学1600元、初中1800元,玉树州、果洛州和黄南州泽库县、河南县小学1700元、初中1900元),将城市贫困家庭寄宿生纳入补助范围,按小学年生均1100元、初中1350元标准提供生活补助。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年生均补助标准达到800元。 三是 普通高中教育。 纳入15年免费教育范围的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普通高中学校按年生均400元补助公用经费,并按年生均400元补助教科书经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按现行年生均2000元标准提供助学金。尚未纳入普通高中免费教育范围的学生,继续按现行政策提供助学金。 四是 中等职业教育。 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一、二年级农牧区学生、城市贫困家庭和涉农专业学生按现行年生均2000元标准提供助学金。按年生均32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省教育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