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型职业农民从“培训”走向“培育”

18.08.2014  11:59

      8月15日,记者从全省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启动大会获悉,今年我省海东市被农业部、财政部确定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市推进市,大通、互助等14县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标志着新型职业农民从“培训”走向“培育”。

  近日,农业部、财政部启动实施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我省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示范区,主要任务是探索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制度,强化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类协同”的培训。并在14个示范县培育1.5万人的新型职业农牧民,对符合条件者将颁发新型职业农牧民证书,还配套创设相关政策予以扶持。

  据介绍,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农业技能,促使阳光工程全面升级的一种培训。在此过程中将实现从“培训”到“培育”,从“办班”到“育人”,从培训过程考核到绩效考核,从传统培训到现代化、信息化的创新,从而达到农业部提出的“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要求,为我省今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探索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