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督查组对省工商局省旅游局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检查整改工作进行督查

17.06.2016  22:59

6月13日至14日,省民宗委、省直机关工委组成督查组,赴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督促检查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检查整改工作。

督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座谈交流,认为,近年来,省工商局、省旅游局重视落实国家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法规,结合业务工作,在商标注册、广告发布、企业登记和景区标识、指示牌设置等方面开展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工作,在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特殊需求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督查组对下一步整改落实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把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工作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努力提高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二是要增强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工作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切实防范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发生。三是要加强监督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及时整改,促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的规范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