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省民宗委关于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省民宗委副主任刘华从两个方面作了汇报, 一是全力推动学习宣传。 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后,省民宗委及时作出部署,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宗教工作重点任务抓紧抓好。突出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三支队伍学习培训,通过邀请专家解读、专题培训、座谈讨论、印发藏汉双语单行本等方式,分类型、多层面、有重点进行学习和宣传,主要领导带领23名干部参加国宗局举办的培训班,推动《条例》新规定、新要求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各级民宗部门迅速在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 二是做好《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 《条例》颁布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根据《条例》精神,部署修订《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省民宗委抓紧开展修订工作立法调研,明确修订重点内容,要求各地民宗部门结合省情提出能够上升到法规规范层面的意见建议。各地按照省民宗委安排部署,着手开展相关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对梳理、补充、增加、修改完善《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内容做好了准备。省民宗委将于近期赴有关市州开展专题调研。
省政协民宗委主任王化平对省民宗委所作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一是继续加大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二是依据新修订《条例》,抓好当前我省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快《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
会上,省佛学院、西宁市民宗委、城中区统战部负责同志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