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统一全省清真食品标识
04.03.2020 21:21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 坚决防止滥用乱用“清真”标识现象,省民宗委在组织专家设计、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作完成全省统一的清真食品标识图样。2月20日制定下发《关于统一全省清真食品标识的通知》,规范管理、统一使用全省清真食品标识。
省民宗委要求取得县(市、区、行委)级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餐饮企业、个体户等,在生产的食品外包装、其字号门头上需标注“清真”字样的,按照全省统一清真食品标识进行标注。严格将清真食品限定在含有动物肉类及其衍生物的食品范围之内,凡不含肉类、动物油脂、乳类成份的食品,不得冠以“清真”字样,更不能把“清真”概念泛化到食品以外的领域。加强源头治理,清真食品标识不得自行设定,自行仿造,坚决防止“清真”概念泛化。各地要加强具体指导,按照全省清真食品统一标识,督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户、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结合自身实际,更换食品外包装、门店标识牌的清真标识,做到全省清真食品标识统一,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04.03.2020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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