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
落实规定与统一思想认识相结合。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广电局、省妇联等单位召开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机关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迅速跟进,深入学习领会、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从现在做起,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落实到工作中。省法院、省人大办公厅、青海检验检疫局等单位提出,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迅速落实、措施上要符合工作实际,要求机关党员干部立即行动起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继续发扬我们党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切实把中央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
落实规定与抓好中心工作相结合。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出台具体贯彻措施。省委组织部结合组织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委组织部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减轻基层负担、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新闻宣传、严格文稿发表八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鲜明亮出了在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中的态度和措施。省直机关工委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12条具体措施,将措施执行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工委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主动接受纪工委和机关纪委的监督检查,并具体抓好分管处室的作风转变。省交通厅召开党委会,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的具体办法,结合春节易发生的腐败问题,明确严禁相互拜年、严禁相互宴请,改变作风、厉行节约,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以实际行动为全系统干部职工作出表率,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成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省委党校制定出台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从十个方面对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作出要求,做到管事用权清正公开、教研活动规范有序、调查研究求深求实,联系群众密切深入、开会议事务实高效、工作生活自律廉洁、文件信息规范精简。
落实规定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省委办公厅研究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具体措施,以处室为单位,以党员干部特别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开展“学好文件讲话、践行作风转变”的学习教育活动,并由厅机关纪委负责,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省统计局等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要求,在安排机关公务接待、办文、办会和日常机关事务管理等过程中,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做到少花钱办大事、不花钱也办事。省财政厅针对财政业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服务对象多、社会关注度高等行业特点,结合贯彻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14条细则,对精减文件简报、压缩文稿篇幅、加强出国出差管理、规范接待工作、严格廉洁自律、加大督查督办等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省司法厅、省质监局、省气象局在年初纪检工作安排中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同本单位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在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上下功夫,加大作风整治力度,坚决纠正特权现象,带头遵守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从简安排各种活动,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 (作者: 贺建军、雪念心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