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职工医保将取消住院结算表

15.06.2019  09:10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6月14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方便参保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省医保局将对参保人员住院结算情况实行事中事后管理,居住在西宁地区的省级参保人员住院结算时,不再使用《青海省省级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记账结算表》(以下简称《住院结算表》)。

  据悉,《住院结算表》取消后,不影响待遇享受,居住在西宁地区的省级参保人员住院时,持本人社保卡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为此,省医保局提醒,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本人社保卡,不得转借他人持卡就医;医疗机构要加强参保人员就医信息核验,避免冒名就医及挂名住院行为。同时,省医保局将加大稽核检查力度,一经发现冒名就医及挂名住院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和医疗机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