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蹄疾步稳 各族群众获得感增强

30.11.2015  18:10

2015年11月30日 来源: 办公室

  2015年,是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第六个年头,也是全面启动实施国家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第一年。在国家的总体部署下,省委、省政府统筹谋划综合医改工作,综合施策、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全力推进,随着一项项惠民举措的推出,全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紧锣密鼓、蹄疾步稳,取得了明显成效,“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痼疾得到进一步破解,广大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自今年年初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启动实施以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明确提出在改革中要做到“四个搞清楚”,强调要切实抓好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项重点任务。省委、省政府不断强化医改政策的顶层设计和制度谋划,截至目前,已制定出台《青海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医保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通知》等21个配套文件,为顺利推进综合医改试点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综合医改目标责任书,省医改办细化了各成员单位的医改任务,明确了具体责任、完成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医改各项目标任务,健全完善了工作推进机制和督查机制。截至目前,全省7方面34项改革任务总体完成率达97%,在若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积累提供了可借鉴经验。

  实施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以来,我省医改政策进一步完善,组织保障不断健全,实施力度逐步加大,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医保方面,提高筹资标准和完善报销政策,2015年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由510元提高到550元;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截至目前,省级、西宁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五个统筹地区全面实施了总额控制;进一步完善了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截至目前,累计为15.9万名全省大病患者支付医保费用6.5亿元,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截至9月底,全省共救助困难群众住院7.1万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费用1.35亿元;进一步扩大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服务试点范围,试点范围由县扩大至市州级。医药方面,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开展高值医用耗材和常用低价药集中采购,加强采购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药物配送工作。医疗方面,在进一步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础上,市州级公立医院全面开展综合改革,省级三级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011年对县级公立医院310种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合理调整,今年在海西州启动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实施组建医疗联合体工作;强化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培训;大力发展社会资本办医。

                                                                                  (摘自11月30日《青海日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