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得到国家督查组好评
2015年08月13日 来源: 疾控局
8月8-1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一行率国家第三督查组,对我省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情况进行检查指导。8日下午,召开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座谈会,副省长高华出席座谈会并主持,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张进京和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才仁普措分别做了工作汇报。随后,督查组深入西宁、海东市,现场检查了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技术服务机构及化肥、水泥、酿酒等企业,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要求监管部门督促整改落实。
王国强副主任充分肯定了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他指出,青海省安全监管、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工会等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职,加强协作,在完善职业病防治机制体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突出治理重点职业危害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筹规划。 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制定印发青海省工作规划和职责划转文件,明确了“十二五”期间职业病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理顺了部门防治职责,初步形成了责权一致、运转有效的防治机制。 二是多部门依法履职,努力形成防治合力。 建立了省级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安排下半年召开第一届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的职业病防治格局。 三是强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治理,加大监管力度。 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纳入全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企业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的意识明显提高,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促进企业升级转型。 四是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 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技术服务机构进一步发展,多方面筹措,加大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实施职业病防治项目,有效推动了全省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王国强副主任就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 当前青海省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要充分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继续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做到职业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研究提出“十三五”期间职业病防治措施。 二是 不断提高职业病诊治服务水平。要结合实际,统一规划,科学设置,合理布局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并加强监督管理,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加强职业病病人救治,切实关爱职业病病人,努力提高救治效果。 三是 切实落实职业病患者保障待遇和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要切实加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管理,依法落实职业病病人的各项保障待遇;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推动规范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有效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高华副省长表示,青海省将认真贯彻好王国强副主任和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他强调,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广大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家庭幸福,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要进一步提高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督促落实职业监管职能划转工作,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根据青海实际,突出重点,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全面推进我省职业病防治的各项工作,为建设大美青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