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和工作要求,我们积极稳步推进财税领域各项重点改革。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展,部分重点改革事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优化财政支出运行机制。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今年2月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优化全省财政支出结构实施意见》,从7大方面提出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有效举措,着力解决当前我省财政支出运行管理中存在的“越位”“缺位”问题,以加快推进建立结构优化、导向明确、公开透明、运行高效的财政支出运行长效机制。
二、健全各类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结合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深入开展调研,并在总结分析近年来探索实践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经验的基础上,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结合省情实际,在自然生态补偿领域和民生补偿领域都有了新的突破,围绕草原、森林、湿地、荒漠、教育、就业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了各类补偿政策,扩大了补偿范围、提高了补偿标准。
三、加快我省农牧业人口市民化步伐。结合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安排,草拟了《关于实施财政支持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政策的意见》,主要从完善财政政策支持体系、加大财政奖补激励机制、支持提升城市功能和承载力等三大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举措,以加快推进我省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四、为我省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提供依据。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我们积极跟进,认真开展省与市(州)事权和支出责任调研和准备工作。目前已初步撰写了我省省与市州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的调研报告,再做进一步深入调研和完善后,为起草我省省对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实施意见提供具有参考价值和可操作的依据。
五、强化推进我省资源税改革。积极跟进中央税制改革步伐,研究推进我省资源税改革。目前正在积极向财政部、国税总局反映我省盐湖主矿产品缴纳资源税相关政策,并根据我省企业实际情况,对低品位矿等资源税优惠政策进行调研。同时,对我省开展水资源税改革相关基础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重点对水资源基本情况、水资源费征收情况、我省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范围进行了调研、论证,初步形成了调研报告。
六、研究完善我省环保税法改革。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改革。目前已初步草拟了我省实施环保税法工作方案。同时正在对全省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实地调研摸排,测算我省排污费改环保税对环境保护、企业税负、财政收入等方面的影响,以掌握一手基础数据,研究提出我省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标准和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形成我省环保税法实施方案。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今年的改革任务分工,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并抓好改革落实工作,将已出台的重点改革事项和关键举措在基层落地实施。同时,还要做好改革督查工作,在督促市、州开展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已出台的重点改革举措进行“回头看”,以督查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