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法“信息化建设”为司法体制改革保驾护航
7月17日,青海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在西宁召开。
(本网记者 李娜 摄影报道) 7月17日,青海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在西宁召开。西宁中级人民法院、海东、海西、海南、海北等八个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汇报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汇报了省高院网上办案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省法院在信息化建设上,突出“一库、二中心、三平台”三个重点,在信息化应用上,突出“网上办案、网上办公”两个抓手。
人民法院将着力推进信息化3.0建设,有利于大力提高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也是加强司法管理、提升司法效能的重要支撑,同时是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法院工作现代化,积极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审判体系网络化、管理科学化、监督实时化,提高审判质量和效果的重要途径;建设信息化3.0版,深化司法改革的许多内容和措施,都不同程度地依靠信息化技术手段来完成,充分考虑信息技术对审判主体、审判过程、审判结果的影响。在信息化条件下,司法审判信息能够在同一时间、不同空间,由多人实时共享,审判过程更透明,信息交流更对称;建设信息化3.0版,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依托信息技术,开发并广泛应用网上办案软件系统,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流程的科学再造,实现对案件立案到审判、执行、信访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留痕监督;建设信息化3.0版,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实现需要,实现司法需求的近距离沟通、即时性互动、无障碍共享,成为新时期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新形式。为群众提供集成式、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尽可能少跑腿、少花钱、少受累,不断满足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青海省法院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省份之一,在省委正确领导,最高法院和省委政法委有力指导下,省法院为了做好司法改革工作,将强化学习提高,把认识统一到改革精神上,准确把握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施要求和保障措施;精心制定方案,上连天线下接地气,紧紧围绕法院员额的确定、入额的实施、入额法官的配置、院领导入额、薪酬待遇等焦点问题作了详细阐述,各级法院将逐条对照实施方案提出目标和措施;重视试点成果,充分借鉴先行试点经验,圆满完成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不断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