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法院召开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进会
4月27日,省高级法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进会,部署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精神,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邱峰提出工作要求。全省各中级法院及部分区县市主管副院长、立案庭长、省高级法院立案一庭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紧紧围绕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变化和挑战,增强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认识,理顺工作思路,转变工作观念,动员全体干警积极支持和参与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确保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会议要求,省高级法院将成立立案登记制改革领导小组,全省各级法院也要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指导协调本地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实施工作。要依客观情况的变化,充实立案登记工作人员,提升立案登记整体工作能力;要牢牢把握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的内容,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加大立案公开的力度,宣传登记立案的范围和条件,公开登记立案的程序和流程,加强诉讼指导,提高立案登记效率;要大力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合力解决纠纷,在全社会树立“国家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优化法院内外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选择的需求;要将立案登记工作与诉讼服务项目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立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三位一体”综合诉讼便民服务平台,将之打造成为集诉讼咨询、案件查询、信访投诉、联系法官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法院便民服务亮点,要积极探索网上预约立案,电话立案,巡回立案等例民措施,最大限度实现司法为民;继续强化内外部监督,上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审级监督职能,通过明察暗访,落实工作任务。自觉接授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有案不立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