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三督导组对我省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导
督导组在企业现场检查
7月26月至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李兆前带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三督导组,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导,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并向省政府反馈督导情况。
督导组在企业现场检查
督导期间,督导组对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上半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汛期和暑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督导,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西宁、海东2市和湟中、大通、城中区、城北区、平安、乐都、民和、互助8个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工贸及车站等14家企业和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
督导组在企业现场检查
督导组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深入开展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认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及时部署检查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市州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带队检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逐年减少,连续5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成绩显著,来之不易。
省政府汇报会暨督导组反馈意见会
督导组指出了政府部门和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安排部署好汛期和下半年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未雨绸缪,坚决把好汛期安全生产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推动,集中力量扎实细致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三是标本兼治,坚决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牛鼻子”不放松,及时制定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实施细则,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努力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督导期间,王国生、郝鹏、王晓、王予波、王黎明等领导以不同方式与督导组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