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督导组检查西宁交警“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
摄影:梁军
青海新闻网讯 10月21日至22日,公安部交管局督导组周文辉、查武平一行在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陶学斌、西宁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艾玉树的陪同下,深入西宁市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运输企业等对“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10月21日下午,公安部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青运集团、中石油青海销售分公司、西宁昱捷祥物流有限公司等客货、危化品运输企业,实地查看了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车辆运输期间的动态管控情况,听取了各企业负责人就客运源头隐患排查、重点车辆“清零”情况、车辆管理相关措施的介绍,并仔细查阅了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台账,了解了今年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和辖区交警大队进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情况,并对运输企业及交警部门开展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10月22日上午,督导组一行人在湟中县交警大队多巴交警中队实地查看了中队办公区、备勤区,详细询问了民警的值班备勤及生活情况,了解了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情况,详细检查了“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工作台账。在湟中县客运公司,督导组成员了解了城市公交车辆的运行情况及运行范围,以及公司所有车辆的“清零”工作。
10月22日下午,督导组成员在西宁市车管所与业务民警进行了座谈。西宁市车管所所长熊嘉澍围绕源头监管、机制建设、队伍管理等几个方面对西宁市车管所开展确保“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报。陶学斌就全市隐患清零工作从强化源头隐患治理、协同共治、查缉布控系统应用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之后,督导组成员就此次检查做了汇总并提出要求:要总结、提炼、优化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深入推进“四场攻坚战”活动;要坚决压实领导责任、压实岗位责任,坚决做好事故预防工作;要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客货运驾驶人、危险品运输车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将客运驾驶人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教育培训考核,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并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要全面作好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清查工作,将任务分工层层分解至区县交警大队,并与安监、运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同共治,坚决做到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全面清零;要充分利用缉查布控系统,精准打击车辆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