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大气治理之变 由管控为主转向管治结合
◆本报特约通讯员翟恒伟
河北省石家庄市以全市推行网格化为契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管控为主向管治结合转移,治标向治本转变,全面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治理工作呈现重点突破、难点遏制、整体推进、逐步好转的态势。
强化职能 釜底抽薪
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把大气防染防治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孙瑞彬任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和市长王亮任指挥长的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
根据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和任务要求,石家庄实行定期汇报会制度,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挥调度,安排部署,组织推动。省、市人大多次组织开展视察活动,纷纷献计献策。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两次专题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召开联组会议,就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问询。
据石家庄市环保局局长王华平介绍,石家庄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定期调度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调度督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气象、环保、建设、城管、交管等相关部门每日上报制度,及时提供大气污染防治当天有关数据。
在严格治标的同时,石家庄紧紧抓住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这个根本不放松,宁可牺牲一部分产业,宁可减掉一部分GDP,也要坚决治理好大气污染。先后于去年底和今年初两次实施水泥企业集中拆除行动,共拆除水泥企业35家,压减水泥产能1850万吨,约占全市水泥总产能的40%,提前3年超额完成“淘汰水泥过剩产能1500万吨”的目标任务,可减少粉尘排放6898吨/年,减少氮氧化物排放338吨/年。
摸清家底 按方拿药
在石家庄市区世纪公园里,最高最美的建筑不是光怪陆离的摩天商厦,而是一座高耸入云、风格现代的大气梯度监测塔,它“自动”涌出不同高度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时“播报”,为政府治理大气污染、老百姓了解所生存空间的空气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王华平说:“常规的空气监测站监测的只是近地面3~15米高度空气污染物的状况,而梯度监测站则可以捕捉更高范围不同高度的污染物分布状况,帮助研究城市污染物的垂直分布规律,为京津冀区域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石家庄市坚持以科学的态度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了石家庄市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根据源解析成果,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根据监测和研究,石家庄市初步分析大气污染成分主要由企业排放、建筑工地、机动车尾气等污染物组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订了近期工作方案。
5月,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石家庄市工业企业扬尘、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石家庄市建筑渣土专项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石家庄市露天生产矿山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石家庄市河道砂场环境治理实施方案》。
在工业企业扬尘、粉尘污染综合治理方面:石家庄市对121家重点企业扬尘、粉尘污染综合治理,确保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全部煤堆、灰堆、料堆实现严密覆盖、仓化或棚化,大幅降低扬尘、粉尘污染,其他企业按照重点企业治理标准,全面开展综合治理。
在建筑工地渣土专项综合治理方面:石家庄市加强源头管控,包括55家涉及土方及拆除作业的所有在建工地严格执行工地扬尘管理事项标准;规范渣土运输和渣土倾倒。
积极应对 严格监管
石家庄市建立了四级预警应急响应机制,自《石家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实施以来,在8轮重污染天气过程中共启动了12次不同级别的预警应急响应,通过对全市2025家企业采取“关、停、限”和压减发电措施,极大地减少了各类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有力缓解了大气污染状况。
石家庄严格监管和严肃执法,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建立并不断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无缝化衔接,努力消灭监管死角。提高监管能力,重点建设石家庄市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中心和石家庄环境监控中心,提高预警预报和污染源监控能力,为大气治理提供数据支撑。对重点企业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确保每个污染源都有人管、有人查。
截至目前,共破获各类污染环境刑事案件案件171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358名;办理污染环境治安案件288起;行政拘留环境违法人员296名;查处“十五小”、“新六小”等污染环境的违法企业3248家,取缔1253家,关停1201家,限期整改634家,行政处罚158家。
及时督导 舒筋活血
问题在天上,根子在地上。治理大气先治尘源,治理尘源先治理官员。
石家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力度前所未有,大气污染防治问责同样前所未有。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石家庄市《关于对大气污染防治违规违纪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对72个问题或案件进行了调查,两次对后进单位负责人启动了问责程序,对16个县(市、区)17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问责和党政纪处理。
大气办5个督导组对污染源进行排查和标准督导,做到督导一个点影响一个面,调度整体工作同步改善,归纳起来就是督点、控面(牵头部门)、调度线(县、市、区),除此之外,工作中还进行程序督导、点源督导、目标督导、节点督导、制度督导、职能督导。督导组先后对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督导800余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