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纳税服务

17.04.2015  21:40


全省地税系统推行纳税服务规范工作经验交流会

参会人员现场观摩交流经验

4月16日,青海省地方税务局举办了全系统纳税服务规范工作经验现场交流会。省局领导、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各市州局分管纳税服务工作的领导和区县局一把手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经验交流会以“看视频、看现场;听通报、听讲座”等形式,直观新颖地展现了城北区地税局在推行纳税服务规范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和“1+2”先进经验;参会人员现场演示,互动讨论,进行业务交流;省局纳税服务处通报了2014年度纳税服务热线及明察暗访反映的纳税服务有关问题;进行纳税服务理念教育,明确了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的关系,达到了展示成果,交流经验,促进工作的预期目标。

省局副局长杨菱芳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自2014年10月8日以来,地税系统推行《规范》工作已历时半年,《规范》从1.0版到2.0版、直至目前2.1版的不断升级。通过前期反馈的情况,发现各市州、区县局之间,存在重视程度不相同、执行力度不统一、工作进度不均衡的问题,个别地区还停留在起步阶段。为了解决存在问题,省局召开此次现场观摩会,通过总结展示《规范》推行中好的做法,实现前期工作成果全省共享,促进我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水平共同提升。杨菱芳强调,半年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坚定信心克难关、上下一心抓落实,基本实现了《规范》在青海地税落地生根的最初目标。据统计,在145个服务事项中,全省地税部门优于基本规范要求的基本规范数量11项;与基本规范要求相同的基本规范数量134项;与升级规范事项相同的11项;即时办结事项65项;取消了审批事项5项;减少报送资料39项;减少办税环节39个;减少办税次数601次。通过推行《规范》,基本达到了简化手续、提速办税的目的,推动了纳税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加速纳税服务理念的转变,深化了纳税服务意识,为今后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纳税人反映良好,各地创新举措不断,示范点引领作用明显。

杨菱芳对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从想与做、做与说、立与废、先与后、征与纳、人与事六对关系,辩证的论述了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提出了五点工作要求:一是以《纳税服务规范》为标准,进行依法服务。《纳税服务规范》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顶层设计,基本上涵盖了所有涉税业务的纳税服务要求,是纳税服务的“基本法”,地税部门要以规范为标准,及时分辨哪些事项应该由地税部门提供纳税服务,哪些事项无须由我们提供服务,把界限理清,避免“服务不足”、“过度服务”、“被服务”等现象的发生。二是以纳税人合理要求为导向,提供优质服务。纳税人合理需求是纳税人享受合法权利的主张,需要税务机关尽力满足;《规范》以“减负”和“提效”为两大主题,正是针对了纳税人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要贯彻执行好《规范》,体现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的工作导向。三是与本地实际相结合,积极克服困难。《规范》事项能够依托“税收综合管理平台”的,尽量利用它减轻工作负担,不能依托的,要用人工方式去化解,采取后台审批岗位前置到办税服务厅或后台管理账号向前台授权、资料人力传递的方式,缩减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千方百计减轻纳税人负担。四是以深入基层为手段,开展重点督导。要充分利用明察暗访、巡回督导、业务测试等形式,对所辖县(区)局开展督促指导。重点是查看要求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精简下来了;纳税人申请事项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得到办结;是否对纳税人进行了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是否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等现象。对工作措施不力导致产生对全省地税系统不良影响的个别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五是以示范为引领,实现全面提升。各市州局要给示范点单位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支持,在进一步强化示范点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复制推广,使示范点的引领作用充分得到发挥。省局将加大对其他示范点单位的指导力度。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解决存在的问题,稳步、持续、全面、深入地推行《纳税服务规范》,使之真正成为内强管理、外树形象的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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