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全社会力量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而奋斗

04.12.2014  00:22
核心提示:  ——十论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  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我们

  ——十论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

  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我们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以改革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举措,形成合力,动员全社会力量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而奋斗,为实现生态保护第一提供可靠保障。

  要全面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自觉担负起保护生态的历史使命,一把手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主动承担应有的责任;遵循生态保护第一,不是无所作为,守着既有生态过日子,而是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潜心谋划工作,善于开拓创新,还旧账、不欠新账,实现生态与发展、美丽与富裕共赢。

  要坚持依法保护和治理。把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依法治省的重要内容,认真施行《环保法》,严格执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抓紧研究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配套制度,为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提供法律支持;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把生态保护第一的要求落实到各方面;积极探索生态环保综合执法,筑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之墙”。

  要大力推进生态领域改革。继续保持奋勇争先、永不停滞的改革劲头,不断提高推进改革的能力,充分运用市场化的办法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推进主体功能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生态补偿、资源有偿使用、国家公园、生态文明评价考核机制等制度建设,力争尽快构建起系统完整的生态制度体系,尽早研究提出明年生态领域改革的“路线图”和工作举措,更好地推动全省生态领域改革。

  要健全完善考评机制。用好科学考核评价体系这个“指挥棒”,继续实施差别化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全面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把体现生态文明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并加大权重;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制和责任终身追究制,使之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制约束。

  要积极争取国家的更大支持。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是一项浩大的长期的工程,仅靠青海自有财力难以保证。我们要抢抓机遇,加紧对上衔接,努力将国家的重视和支持落实到具体的规划、项目、政策和资金上。推动建立国家主导、地方实施、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生态投入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

  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而奋斗,是每个青海人的使命和追求。我们要依靠国家的大力支持,通过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创造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为美丽中国增添靓丽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