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启动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风险评估工作

24.07.2014  22:07
核心提示:   近日,根据省委《关于下达2014年改革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和司法部《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青海省正式启动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风险评估试点工作。  此项工作的目的和任务是通过

   近日,根据省委《关于下达2014年改革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和司法部《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青海省正式启动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风险评估试点工作。

  此项工作的目的和任务是通过对拟判处非监禁刑、拟保外就医的罪犯以及纳入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危险性指标的测量、分析和判断,评估社区服刑人员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危险等级分类,为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供依据。为确保工作有序高效进行,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专门成立了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制定了周密的工作计划,并聘请“青海省心理咨询研究中心”专家参与此项工作。

  全部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筛查。确定全省8个市(州)10个县(市、区)的13个司法所为试点,开展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筛查,确保全面掌握评估对象的基本信息。第二阶段为测量。由风险评估小组对在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问卷调查、走访及个别谈话。第三阶段为统计。依据第二阶段问卷调查结果及走访、个别谈话等情况,评估社区服刑人员风险等级。第四阶段为落实管控措施。依据社区服刑人员的危险等级分别落实管控措施,尤其对高危的社区服刑人员制定专门的管控方案,强化管控。

  目前,第一阶段筛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第二阶段测量、走访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全部工作计划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