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法院:创新审判方法 提高案件质量
一是强化意识,加强领导,营造调解氛围。法官高度认识民事工作的重要性和民事案件的多样性,充分发挥民庭的审判职能工作。法官在立足群众,抓好审判公开,公平、公正制度的同时,注重情法结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通过庭长亲自抓协调,牢固树立协调意识,明确指导思想,同时让当事人了解协调解决纠纷省时、省力、案结事了、亲民和谐的优点,坚持协调的自愿、合法性,有针对性地对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消除矛盾,降低民事案件上诉率,以公心、耐心和细心开展平等、平和的民事审判调解工作。
二是分析案卷,仔细调查,增强庭审透明度。在更新理念、倡导协调的基础上,办案法官分析案卷,仔细调查,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庭审的举证、质证、认证过程,通过证据表述和证据分析,兼顾对当事人请求或主张的分析,结合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法律规定,对原告诉讼请求合法与否和支持与否作出法律评价,使庭审更能突出合法性审查的基本原则,充分说明理由,充分发挥庭审的透明度,让当事人对民事工作的是非曲直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三是加强沟通,健全机制,增进案件整合力度。在高度重视民事诉讼,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民事审判工作,充分维护当事人诉权的同时,还进一步与全院各庭室紧密联系,通过月报会、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反映民事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共同协商、询问咨询等形式进行信息交流。与此同时,从增进当事人对民事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入手,鼓励和要求民事当事人出庭参加诉讼,使他们真正认识到民事审判能及时解决纠纷。
四是创新方法,讲究策略,提高民事审判实效。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仔细调查,细心疏导,找出事因,消除误导,抓住主要矛盾,找准关键环节,并针对当事人不同的个性心理及不同案情,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情况下,对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利益进行平衡,选择适当的方法和合适的切入点,进行协调,将协调贯穿于庭前、庭中和庭后的全过程,对一些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及时开展协调促使原告撤回诉讼,对一些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及时上报领导,通过院务会议及时研究,切实提高了审判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