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法院: 法官出面做调解 化解干戈为玉帛

03.04.2015  11:31

        近日,祁连县法院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以受害人为原告,肇事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保险公司为被告,涉及多方利益,可谓类似案件中的典型案例。

        开庭审理当天,原、被告及各自的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法庭调查过程中,双方发表了各自的诉辩意见,法庭据此总结了案件争议焦点,并围绕争议焦点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详尽的审查。在调查询问、举证质证的过程中,案件事实越来越明了。在查明事实后,原、被告就案件性质、法律关系、法律适用、责任承担等方面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法庭辩论结束后,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法庭就本案进行调解。法院审理案件,一贯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之原则,然而也有法谚说“法不外乎人情”。本案经过审理,已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之判断要求,根据查明的事实、采信的证据以及证据规则之规定,原告的多数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院支持。而本案特殊之处正在于此:受害人无业,且伤势严重,家境本不宽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案件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原告的实际困难,就赔偿责任承担问题进行了耐心、充分的调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西宁市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蒋某某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合计:60000元,医疗费59582.98元已由被告董某某给付原告。

        庭审结束了,当事人及旁听群众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当事人紧紧握着法官的手表示感谢。窗外虽然是沙尘天气,但法官的心里却“阳光明媚”,更加坚定了为人民群众解忧分愁决心。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