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法院调解一起牧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18.03.2016  08:47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祁连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牧业承包合同纠纷,原告称自己不识字,就在合同上签字按了印。经过调解,双方重新达成协议。

  原告才某某与被告楚某某于2015年4月10日签订了一份为期4年的草原承包协议。后由于被告经济紧张急需用钱,经协商双方又签订了一份为期6年的协议,每年承包费为两万元,被告分别用现金和羊作价给付原告全部的承包费用,并出具了12万元的收条一份。但是,原告诉称,被告只给了部分的承包费,没有全部给清,由于原告不识字,被告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写下收条并让其签字按手印。

  经过庭前调解,双方都各持己见,不肯让步,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与法院工作人员交流困难,庭审时请来语言相通的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认真讲解法律法规,悉心劝导,积极为双方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在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原告要求撤诉,该案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官提醒,若非故意隐瞒、欺骗,签订合同、协议时若知晓合同、协议的全部权利义务,不能因为不识字而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