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法院: “锲而不舍闹离婚 ”“精诚所至”促和解

16.04.2015  17:30

        祁连县野牛沟乡一对夫妻为了离婚“锲而不舍”踏上二年的离婚路,最终在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执行和解。

        结婚是人生大事,婚前双方往往是经过一定的了解的。可祁连县就有一对夫妻婚后才发现性格不合,矛盾渐渐增多,且无法调和,女方3次起诉离婚。最后经过县人民法院的调解,这桩长达2年的离婚案于今年4月以执行和解而告终。

        据了解,家住祁连县的包某今年36岁,2005年8月她带着与前夫所生的儿子和女儿,与比她年长11岁且带有三个孩子的赵某再婚。赵某本是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人,赵某变卖了德令哈的所有财产跟随包某一起到祁连生活,初到祁连生活很甜蜜。但好景不长,夫妻之间因性格、孩子和家庭等生活琐事经常争吵,两人渐渐有了隔阂,经常由村委和乡政府、驻村人员对他们的矛盾进行调和。2013年2月,双方矛盾升级,开始分居,之后包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在这期间赵某追至包某住的地方对包某进行殴打和骚扰,为此八宝派出所出警调和。今年1月,包某第3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我变卖了我所有的财产都投入到现在的家中,我绝不离开包某家。”庭审中,赵某表示即便离婚也决不离开包某家,说自己的婚前财产都投入到现在的家中,婚前房屋已拆完,耕地已买断,如果再离开现在的家就无法生活。赵某一再表示,即便离婚,也不愿意离开包某家。包某则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忍受继续生活在一起。“我跟他离婚,还要我贴钱给他,门都没有。”包某表示。而对于双方婚生男孩9岁的小尼,双方均表示愿意抚养。

        承办法官接手此案后,为了防止矛盾激化,采取了稳妥的办法,多次实地调查了解双方情况,多方征求调解方案,并前往小尼所在学校征询小尼意见,小尼表示愿意跟随母亲包某生活。随后几次开庭、调解,两人都是见面就吵,承办法官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组织双方是来调解的,不是喊你们吵架的。”案子审不下去,法官觉得只能一方一方去了解,通过双方的亲戚朋友做思想工作,调动了一切可以调动的调解资源。村委会、乡政府、法庭,都成了法官分别约见包某、赵某的地方。赵某脾气暴躁,只听不说,包某只哭不说,通过法官慢慢引导及十多次的调解,包某和赵某渐渐不争吵了,而是听法官说。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婚后共同财产平房5间、土房3间归赵某所有,男孩小尼由包某抚养,抚养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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