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财政在总结上年考评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突出考评重点,强化结果运用,省级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是考评范围“全覆盖”。2014年,省财政将省级所有的一级预算部门纳入了考评范围,参加考评的部门数量达到了98个,继续实行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工作“全覆盖”。同时,要求有下属单位的部门选择1—2个单位开展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试点,推动部门预算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是优化考评指标体系。为切实提高省级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增加了“存量资金管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合理性”等考评指标,完善了“预算编制完整性”、“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预算管理改革推进”等考评内容,使考评工作更具针对性。同时,调整了全年预算执行率和存量资金管理的考评年度,即采用当年决算数据开展考评,使考评工作更能全面、完整反映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年度绩效。
三是科学选定再评价部门。为切实提高考评实效,省财政将工作性质较综合、财政专项资金金额较大、预算管理较为复杂的省级部门纳入了再评价范围,再评价的部门数量达到了48个,比上年增加了5个部门,增长12%,占全部参加考评部门的49%。
四是强化考评结果运用。为充分调动省级部门的积极性,拓宽结果运用,在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对考评结果进行了通报,并对再评价部门考评结果在前三档的给予奖励补助。同时,为真正达到以评促管的目的,省财政及时将此次评价情况向被评价单位进行了反馈,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科学组织评价 强化结果运用 -
西宁18:01 22.10.2015 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