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青海省青核地质矿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科研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青海省青核地质矿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科研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17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查俊卿
青海省青核地质矿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科研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1栋6层科研中心综合楼,其中1~4层为办公楼,5~6层为实验室。项目总占地面积11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
建设单位:青海省青核地质矿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三路38号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2000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西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矿渣由提供者收回;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危废,主要是废酸,经稀释后排入实验室废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保养检修,并已做好运行记录;建立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果
西宁市环境监测站提供《青海省青核地质矿产科技有限公司科研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宁环监站第2013—458号)结果:
(一)废水
该项目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水相关监测因子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无随意排放。
(二)废气
该项目实验室实验过程中排放的氯化氢污染因子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矿渣由提供者收回。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危废,主要是废酸,经稀释后排入实验室废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
办公生活垃圾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化制度,项目区内不设置垃圾转运站,当天垃圾当天清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