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冰路滑伤路人谁担责

15.01.2018  09:03

  青海新闻网讯 由于积冰造成跌倒致伤的事时有发生。近日,市民王先生的妻子在路过一家银行时,就不小心踩在银行门口的积冰上滑倒,王先生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晚报记者能够帮忙咨询一下。

  1月7日晚上,市民王先生和妻子路过中国工商银行开元路支行,走到银行门口时妻子一下子滑倒在积冰上,顿时动弹不得,王先生慌忙扶起妻子,据王先生说,当时天色已晚银行已经关门,也没有工作人员,他只好自己将妻子送往医院,经医生诊断,王先生的妻子手臂摔伤,腰部和臀部都有不同程度受伤,随后医生开药为王先生的妻子进行了包扎。王先生想知道这种情况下银行有责任吗?

  记者从省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银行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对前往银行的公众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在积冰路滑时应当采取设置警示标志、铺设防滑垫等方式确保公众出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