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提高认识营造氛围。召开全体干警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发改委5月27日召开的全国节俭养德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同志系列讲话摘要,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教育引导干警真正认识铺张浪费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俭以养德的思想。充分利用LED电子屏法院及微博、QQ等阵地进行主题宣传,重点宣传政策法规,普及节约知识。通过在办公区醒目位置张贴节俭宣传画、节俭名言、节俭小标语,向院各庭室发放节约倡议书,督促全体干警加大节约力度,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形成人人节约、处处节约、时时节约的良好习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崇尚节约、反对浪费上的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营造了“弘扬优良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浓厚氛围。
二是开展“七节”行动,集聚“俭以养德”正能量。把开展全民节约活动与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结合,从细处入手、从点滴做起,加强机关精细化管理,促进节约节俭。大力开展“七节”行动,即:“节约每一度电、节约每一滴水、节约每一张纸、节约每一粒粮、节约每一升油、节约每一分电话费、每一件办公用品,不断增强厉行勤俭节约实效性。加强日常使用监管,倡导厉行节俭的工作模式和生活方式,抓好文明餐桌、绿色出行、阳光接待、无纸化办公等活动,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白昼灯”、“舌尖上的浪费”,堵塞“跑、冒、滴、漏”等现象,反对铺张浪费,合理使用办公能源,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的使用,精简会议文件数量,进而养成“节约、节能”的良好品行,实现全员互动厉行节约,提升行政效能,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氛围。
三是加强制度管理,完善机制力求长效。为强化全员节约的内在约束,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规范了对公务接待、办公经费、公务车辆、公出消费、固定资产管理、会议举办、工作纪律等的监督管理,增强节约实效。通过实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行用车备案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实行工作餐制;精简活动安排,压缩经费开支等措施,努力建设成本控制严格、标准体系完备、监督机制健全的节约型机关,全体干警争做勤俭节约的倡导者、宣传者、实践者和示范者。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落实责任推进落实。勤俭节约贵在持之以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责成院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对节俭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引领示范;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通报批评。同时,把节俭养德纳入到机关干部争先创优评价中,督促全体干警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自觉践行“俭以养德、俭以持家”的传统美德,在为民服务、公务活动中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自觉厉行节俭节约,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反对铺张浪费和浮华攀比,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勤俭的机关干部形象,影响带动广大社会服务对象,共同形成节俭养德、全民节约的社会风尚。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仅是一种行动,更是一种可以影响国家、民族盛衰的重要素质,一个影响直接干部核心价值观培植的关键要素。广大干警和法官只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才能怡养淡泊心性、陶冶宁静情怀,才能弘扬戒奢以俭优良品德,守住核心价值观的底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贵在平时,重在坚持。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地投身到节俭养德的活动中来,外化于行,内化于心,让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引领社会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