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淀,让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成为可能
执行难,是法院工作的“顽疾”,它仿佛就像一座“火焰山”,火舌肆虐,烈焰炙烤着每一位法院人的心,成为心中抹不去的痛。
面对百转千回的蜀道,李白曾不禁感叹:“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可与执行难相比,有人却发出了“执行难,难于攀蜀道”的感慨。执行难已由法律问题演变为社会问题,受到各方的关注,严重影响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然而,一个振聋发聩的声音,响彻寰宇,令人振奋,令人期待。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两到三年,解决“顽疾”,移除“火焰山”,底气从何而来?不是徒有信心的空想,而是建立在坚实基础上的宣言。两到三年,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积淀后的两到三年。法院人不断创新举措、总结经验、推广经验,让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成为了可能。
执行信息化建设突飞猛进,让解决执行难有了技术支持,如开通网络执行查控体系,与多个部门完成网络查控对接,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一目了然,节省了执行人力,也提高了执行效率,执行模式实现了质的飞跃;闹市张贴白榜,短信、微信曝光,LED显示屏滚动播报,住、行等限制高消费……渐渐织密的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网络,极力压缩着老赖的生存空间,老赖面临着过街老鼠般人人喊打的局面;法院内部深挖潜力,创新举措,建章立制,不断强化规范化管理,加强监督制约,执行工作既有章可循,又高效廉洁;适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重拳打击老赖,与多部门联合行动,合力打击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现象,让老赖不敢赖也不想赖,主动要求履行义务……
还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所有法院人面对难题,不退缩,不逃避,勇于创新,攻坚克难的决心,“有志者事竟成”。积淀,让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成为可能。(贺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