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法院: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促进审判工作良性运行

26.08.2016  21:10

        依照中央、省、州、县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兴海法院积极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先后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立案登记制改革、司法人员分类、人财物的省级统一管理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深入推进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和司法公开,以改革促发展,审判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落实各项改革举措。2014年,依照上级法院的要求,按照人民陪审员和法官1:1的比例,增补5名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0人,有力地促进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数量和质量;自2015年5月1日起,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县法院立案窗口由原来的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均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在人员分类方面,依照现有政法专项编制数27名的39%、46%、15%的比例分别确定法官11名、司法辅助人员12名、司法行政人员4名,现有8名拟入额法官经青海省法官遴选委员会严格的审查、考试等环节,全部通过考核顺利入额,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工作基本完成。2016年,2名取得国家司法考试c证的干警均已任命为法官助理,并完成了初任法官任前培训工作;审判工作方面,结合县法院实际,按照“1+1”的审判模式配备人员,更好地发挥法官办案能动性,有力地促进审判效率的提升。人财物的省级统一管理工作依照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也已完成。下一步,县法院将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司法改革成效。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自启动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以来,兴海法院把规范审判活动、规范执行行为作为提升司法公信、提高审判质量的重要载体,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忠诚效法、忠于职守”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分析立审执环节、审判管理方面、信息化建设及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严谨、不科学的问题,组织人员分别编辑“规范审判执行活动、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制度丛书,分发给每位干警,为规范司法审判活动提供制度保障。加强审判管理,紧扣州中院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管好案件流程和重要节点,实时进行跟踪分析、审限监控、案件催办,强化审判态势分析和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控,提高审判质量效率。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重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托县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全面公开法院基本情况、工作流程、办案程序、案件审判等司法信息;推行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在互联网上公开法律文书,接受网民监督,截止2016年8月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生效裁判文书74份;加大庭审公开力度,符合条件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实行重要案件的审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积极依托内部局域网和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系统,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对所有开庭审理的案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实现庭审过程的“每案必录”和“电子卷宗”的同步生成,做到裁判文书录入率100%,电子卷宗制作率100%。

      2016年1至8月底,兴海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27件,结案328件,结案率为62.23%,收、结案数同比上升34.4%和35%。在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审判质效得到稳步提升,各类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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