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信息第1期)
中央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后,省委省政府见事早、抓得紧、做得实,及时全面安排部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成立了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青海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大会。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以贯彻《实施意见》为切入点,抓落实、明责任,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 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各地区、各部门成立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地区和部门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相继出台《关于实施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财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公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涉企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关于促进房地产去库存的实施意见》、《关于金融支持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进展情况每月一报,强化落实督导工作。
二、 “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一是 国务院公布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我省的已全部承接落实到位。目前省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87项,是西北最少省份。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二是 8个市州和46个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全部公布。 三是 公布了《青海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青海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全面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四是 规范95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66项中介服务事项,公布《青海省政府部门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五是 出台了《青海省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启动“双随机”抽查工作。 六 是 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省级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我省已全部停止相关认定。
三、创新驱动强力迈进。一是 进一步加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建成一批产业集群急需的关键中试装置。新组建青海省物联网重点实验室、青海省动物生态基因组学等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全省重点实验室达到72家。批复组建了青海省塔式热发电、铝基材料制备及深加工等7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青海中控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组建的“青海省塔式储能光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成我国首座、全球第三座投运的具备规模化储能的塔式光热电站,已成为我国光热电站建设重要的技术推广示范基地。积极推进“青海省锂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 二是 着力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省财政安排科技类专项资金5.32亿元,加强科技园区、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建设,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科技小巨人培育等行动。全省现有众创空间20家,4家众创空间获得国家备案。目前我省共有国家大学科技园1家,科技企业孵化器8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4家。 三是 组织实施了盐湖卤水制取电池级碳酸锂产业化、高镁锂比硫酸镁亚型盐湖卤水镁锂分离、高效结晶硅、晶体电池组件、军工用铝合金导轨型材、蓝宝石先进晶体产业化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加大对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力度,组织实施了百项创新攻坚工程和百项改造提升工程。新开科技项目258项,完成各类科技项目179项,形成专利、成果及技术标准434项。 四是 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10万吨级低阶粉煤多级清洁分离利用工业性试验项目”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先进化工成套设备重点研发项目。“国产化电子束冷床熔炼炉项目”列入国家“工业强基工程”支持计划。 五是 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产业转型发展。24家企业信息化集成技术应用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智慧城市?智慧旅游?智慧交通?互联网金融?物联网等工程加快实施。朝阳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全省共计30余个“青海特色馆”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线运营,农村电子商务、社区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六是 加大与省外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投入资金2亿元,重点扶持服务于现代农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重点工程等领域的职业院校,建设30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和60个实训基地。 七是 加大金融支持创新创业力度。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基金5000万元、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4000万元、青海省大学生双创引导资金50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500万元。探索“投贷联动”等服务新模式,为科技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支持。农业银行与青海大学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工商银行等4家机构设立了投资基金,共计103.8亿元。截止7月末,累计发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贷款49.42亿元。
四、 化解钢铁煤炭过剩有序推进。一是 制定了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目前,西宁特钢3台冶炼炉全部停产并已完成断电、封存工作;煤矿企业全面执行276个工作日制度。能发集团鱼卡、红土坡2处煤矿均已停产关闭,涉及产能9万吨。国家年度去产能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二是 加快建立“僵尸”企业数据库,采取有力措施,因企施策。全省处理僵尸企业32家,其中,关停出清18户,兼并重组8户,管理提升1户,技术改造4户。 三是 按照“保人不保企”的原则,有序稳健推进职工安置工作。西宁特钢及能发集团鱼卡、红土坡煤矿制定了职工安置方案和风险应对预案,计划年内安置888人。截至8月已安置职工629人,占年度安置总量的70.83%。
五、 房地产去库存初见成效。一是 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去库存的实施意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采取支持棚户区居民自主购房、政府购买存量房源及货币补偿等安置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对信用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减免项目资本金、物业保修金,降低预售资金监管比例。全省棚改货币化安置9508套,其中:政府牵头组织或搭建平台居民自主购买商品住房安置8108户,消化库存约73万平方米;直接货币补偿1400户。全省商品房、商品住房库存面积1084.4万平方米、638.7万平方米,比年初分别下降9.8%、14.8%。 二是 调整优化房地产供应。鼓励开发企业兴建养老地产和旅游地产,在开发用地容积率、用地性质等强制性指标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允许企业根据需求变化调整商业与住宅配比、调整户型等。三 是 出台《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全省计划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3091户,下达省级补助资金5101万元,用于支持解决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通过租赁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截至7月底,已发放租赁补贴1.5万户,发放资金3860万元。1-8月新增分配入住9204套。
六、 社会杠杆率稳步降低。一是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通过多元化融资帮助企业降杠杆。截止7月末,全省45家重点企业完成直接融资 329.7亿元,同比增长18.6 %。发行全国首单12亿元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完成西北首单9.4亿元股票质押融资;发挥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培育孵化作用,区域股权市场挂牌273家,累计为22家企业发行私募债4.85亿元。 二是 创新“财金联动”,出台《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整合财政资金,吸引撬动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农牧、扶贫、旅游、文化、中藏药等10只产业发展政府基金平台。 三是 鼓励银行业对并购重组企业实行综合授信。推动组建了6个青海银行业支持企业脱困发展联席会议和31个债权人委员会,对我省重点风险客户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特困企业”实施分类名单制管理。及时化解重点风险源,先后协调省内重点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妥善处置庆华集团、西钢集团、省投集团刚性兑付风险。 四是 提升金融业内部风控监管。制定印发了《“良好银行”评选办法》和《青海银行业特别监管办法》,严格落实银行业风控主体责任。支持设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多种模式处置不良资产。
七、多方助推 企业降成本。一是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了营改增税制平稳转换。2016年上半年,青海地税累计减免税额12.38亿元,占实现税收收入的10.78%。 二是 在2015年调整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的基础上,再次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起,到2018年4月30日止,我省失业保险费率再降低1个百分点、工伤保险费率再降低0.15%;生育保险费率再降低0.1%。两年内可减轻企业成本7.32亿元(其中失业保险4.2亿元、工伤保险1.6亿元、生育保险1.52亿元)。企业和职工的养老保险实际缴费费率,将由28%降低到14%,年度减轻企业负担36.5亿元。 三是 停征价格调节基金,落实国家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政策,省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由59项减少到24项,涉企经营服务收费项目由42项减少到8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率先成为全国全部取消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份。 四是 积极落实电价、天然气、铁路运输等方面的支持措施,切实帮助企业降低要素成本。继续实施过路费减免等政策,对海西地区重点企业合法装载运输车辆公路通行费给予减半优惠,对187辆邮政运输车辆和省内49辆快递车辆实行免费通行,对格尔木昆仑物流运业有限公司在核定甩挂线路上的甩挂运输车辆通行费实行30%的优惠。西宁、海东五家骨干铁合金企业电价执行“一口价”政策;西宁六家电解铝企业实行直接交易购电,企业到户落地电价下降了0.1元/千瓦时,吨铝成本降低近1400元。 五是 按照“四公开、七不准”的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企业贷款利率采取“少上浮、多下浮”的措施,积极为企业减费让利。截至6月末,全省各期限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80多个基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八、 补短板力度加大。一是 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全方位构建“1+8+10”脱贫攻坚政策体系,今年已投入扶贫资金61.1亿元,省级资金投入增幅达67.3%,新增各类扶贫贷款18.7亿元,“八个一批”计划和10个行业专项顺利推进,38个县535个村近2.1万户7.8万人易地搬迁项目全部开工建设,按照每个贫困村50万元的标准,投入贫困村互助资金80950万元,对全省1622个贫困村实现全覆盖。启动实施8个精准扶贫产业园和33个县扶贫产业发展项目。 二是 加快补齐城镇、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短板。西宁市、海东市分别列入全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示范城市和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累计争取到国家投资资金26.4亿元。截止8月底,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34.3公里,占全年目标任务的68.2%。铁路、机场、高速公路网、综合客运枢纽和货运枢纽等项目建设顺利。花石峡至大武段、大武至久治、德令哈至香日德、香日德至花石峡4段高速公路9月底前建成。蓄集峡水利枢纽、黄河干流防洪、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北干一期、东吾羊水库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2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3.6%。 三是 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建设。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教育经费保障和资助政策体系,对六州所有学生和西宁、海东两市贫困家庭学生学前三年、义务教育九年、普通高中和中职三年实施15年免费教育,“十三五”末前覆盖全省。建立省市(州)县三级远程会诊信息平台,所有市(州)、县级公立医院和省级三级医院与北京、上海、浙江等部分医院开通了远程诊疗系统,中心乡镇卫生院远程会诊系统开通率超过20%。建成203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将其中的65所以公建民营方式交给社会组织运营。成立了青海省养老服务协会、青海和家惠康养老服务投资管理公司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协调指导等方式,鼓励民间资本举办家政服务企业、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或企业。 四是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短板建设。全面推动实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源治理和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印发了《青海省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各地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向西宁和海东两市下达1.3亿元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7月,全省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84.6%,较去年同期上升5.4个百分点,PM10、PM2.5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10.5%、15.9%。上半年全省境内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9.5%。木里煤田矿区整治成效明显,与2014年8月相比,矿区植被恢复好转面积达33.5平方公里,占被破坏面积的90.49%。其中,明显好转面积达18.16平方公里,占被破坏面积的49.05%。 五是 积极推进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编制了《“十三五”时期对口支援青海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六省市“十三五”期间对口支援青海省藏区的资金总量约为79.17亿元,较六省市“十二五”落实援青资金增加了31.32亿元、增长65.5%。
九 、 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推进。一是 出台了《关于青海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积极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加快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和手段。 二是 积极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着力破解当前我省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国资监管体制不顺畅、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1—7月,省属18户出资企业资产总额4159.2亿元,同比增长8.8%;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66.4亿元,同比增长43.9%;累计实现利润13亿元,同比增长175%。 三是 出台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青海省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了我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方法和路径。批准设立青海省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西矿盐湖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6家;核准西部矿业、投资集团等4项资产重组事项,支持企业通过重组掌握核心优良资产,不断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批准国投公司设立青海省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和青海省战略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进一步加大了对优势产业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