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填补881座市政消火栓“空白点”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包拓业 报道)为进一步加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整改国务院考核组对青海消防工作考核中提出的“市政消火栓建设依旧欠帐”问题,2015年,青海总队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本着“快补旧账、不欠新帐”原则,筹措资金,制定措施,联合各地政府全力推进1786个消火栓建设工作。截止6月底,全省各地共投入500万元新建消防水鹤48座,新增市政消火栓881座。
市政消火栓等消防给水设施是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城市消防安全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的重要指标。数据显示,全省市政消火栓应建7391座,截至2014年年底建成市政消火栓4086座,消防水鹤建有26座,市政消火栓“欠账率”达44.7%。特别是近几年,青海经济高速发展,各地城区建设及道路增扩工程大量增加,加之缺乏一定的同步规划建设办法,导致市政消火栓数量“旧帐未清,又添新帐”。为此,省公安消防总队协同住建、水务等职能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市政消防给水设施摸排调查工作,对全省8个市(州)、46个县(区、市)1874.4公里市政供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根据实际全省应建消火栓7391个,需建3749个。
针对全省市政消火栓欠账率相对较高的实际,总队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省政府通过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将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明确至市州一级。各地政府将市政消火栓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在新建城区、扩建道路、改造市政管网的同时,将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纳入总体规划,使之与城市道路总体规划同设计、同建设。同时,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全省市政消防给水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成立专项检查组,分赴各地开展市政消防给水设施建设督导工作,力争年底1786个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全部完成。
与此同时,各地消防部门实行“每月一查、每月一报”,结合“六熟悉”定期对辖区内市政消火栓进行普查,登记造册,为每个消火栓建立“户口本”,真正做好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每具消火栓完整好用,为执勤备战、灭火救援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