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草案)》立法协商座谈会在省政协召开
依据《省政协社法委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深入开展立法协商和执法监督工作的备忘录》要求,2016年12月30日,省政协组织召开2017年省重点立法项目《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草案)》立法协商座谈会。省政协副主席纪仁凤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田惠源主持会议,省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建青、副主任孙青海参加会议。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国土资源厅、农牧厅、林业厅、气象局等部门负责人,民主党派省委负责人,省政协立法协商智库的相关专家学者,宗教界人士共计30余人在会上发言。
会上,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副局长赫万成介绍了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情况,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孙青海就《条例(草案)》起草情况作了说明。应邀参加协商座谈会的有关单位负责人、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围绕《条例(草案)》开展协商讨论,在对起草工作予以肯定的同时,从价值取向、标题调整、结构优化、举措跟进、法律责任幅度等多角度多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场气氛热烈。
省政协副主席纪仁凤指出,三江源国家公园立法工作是体制试点的“规定动作”和“必答题”。2016年以来,经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与省政府法制办协商,确定将全社会热切期盼、中央有关部委高度关注的《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草案)》作为重点立法协商议题。与会政协委员和立法协商智库的专家学者在协商座谈中踊跃发言,各抒己见,体现了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积极参政议政的意识。通过这次座谈交流,拓宽了思路,凝聚了共识,增强了合力,达到了预期效果。按照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条例》将在2017年上半年颁布实施,当前,《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工作时间紧、标准高、任务重,我们要继续充分发挥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为促进《条例》顺利出台贡献智慧和力量。
(法规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