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规矩明要求推进移风易俗

03.04.2019  09:42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西宁城西区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把倡导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作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内容,从三个方面立规矩,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摒弃陈规陋习,弘扬新风正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西宁城西区五项规定破旧俗树新风,明确为与不为的界限和底线。从规范家风家训家规、婚事丧事从新从简、喜庆事宜杜绝奢华、企业下属正常交流、亲朋好友言行举止等五个方面作具体规定,使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断增强廉洁意识,自觉成为弘扬社会新风、革除陈规陋习的推动者、执行者与示范者。

  完善事前事后报告制度,全面规范婚丧喜庆事宜。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及时掌握申报人和报告人的基本信息、操办事宜、操办情况,明确对时间、地点、范围、人数、费用具体内容进行报备。同时,也对廉政承诺以及相关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详细核实,确保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深入移风易俗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建立督促检查长效机制,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部门把移风易俗专项治理纳入日常督查,紧盯歪风陋习易发多发的重要时间节点,定期对党组织报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的或者隐瞒不报的党组织和个人既查找违规违纪问题,也检查移风易俗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问题严重的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置,以认真、较真、动真劲头为移风易俗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