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母亲河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02.12.2015 16:10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各市、州林业局:
为表彰奖励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人士、集体和组织,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美丽中国建设,做生态文明的实践者和推动者,全国保护母亲河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2015年9月至2016年4 月期间开展第七届“母亲河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七届“母亲河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全保领发(2015)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评选活动。评选推荐表(加盖公章后)、先进事迹材料个一式三份,5张反映事迹内容的彩色照片,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厅造林处,并附电子版。
联系人:卢 均
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25号
邮编:810008
青海省林业厅
2015年11月25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2.12.2015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