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第三督查组对果洛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27日召开的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青海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部署,12月6日至7日,省安全监管局第三督查组对果洛州和玛沁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和暗查暗访等方式,对中石油青海果洛销售分公司、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公司、青海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玛尔挡水电站、果洛民爆公司等5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督查组认为,果洛州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州政府及时组织召开常务会、党组扩大会和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部署反应快、行动早,州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成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4个督查组,对各县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不留盲区、不留空白。
督查组针对督查发现的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不深入、行业部门进展不平衡、企业未制定实施方案、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就进一步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进一步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基层、监督检查到每个企业、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要岗位,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各级安全监管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没有淡季”的理念,以严的作风、实的举措,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标准,督促企业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对大检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集中曝光,严肃问责;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通报一批黑名单、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三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隐患当成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严格细致、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列出清单,建立台帐,认真整改,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