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守护“三江之源” 省检察院会同省林业和草原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积极构建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和发展研究协作机制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5月31日,三江源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和发展研究协作机制签约仪式在青海省检察院举行。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永山,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南,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赫万成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会签《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关于建立三江源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和发展研究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
省检察院会同省林业和草原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签署《关于建立三江源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和发展研究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旨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林草管理机关和国家公园管理机关在服务和保障“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探索构建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协作新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相衔接的生态保护运作模式。通过创新实践“加强专业化公益司法保护+促进自然保护地持久保育+推动生态社会治理法治化+依托生态保护基金解决鉴定难问题”的检察司法保护模式,积极构建方式多样、功能多重、效果多赢的服务保障三江源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及其周边生态保护核心区域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工作新格局。
此次签约,标志着三江源地区、祁连山青海片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相衔接的生态保护运作模式已正式启动。青海检察机关将会同林草管理机关和国家公园管理机关,更加自觉地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不断优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共同解决损害三江源国家公园及其周边区域生态公益司法保护问题的方法路径,着力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的有机对接,打造多维度、立体化的生态公益保护体系。同时,通过加强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理论研究以及三江源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基金使用方面的合作与支持,共同努力追求保护生态公益的最大公约数,以精诚协作、守正出新、精准发力、攻坚落实的精神,持续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为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贡献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