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渔政管理总:省渔政管理总站对全省渔业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活动

18.12.2014  13:57

      为进一步规范青海省渔业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省渔政管理总站组织人员于近日,对全省渔业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活动。
      评查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的办法。评查中,分别对海南、海北州渔政执法支队,共和、刚察、海晏、湟源、互助县渔政站(局)及总站下属的湖东、布哈河派出所、渔政科、刑侦科等11个单位的2014年度渔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的办案程序、适用法律、证据效力及规范和使用5.0版本渔业行政执法案卷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渔业行政执法,检查中特别注重案件受理、立案、管辖、案件调查、事实认定、证据采集、法律适用的公正性、办案程序、法律文书使用、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执行及罚没财物收缴、没收财物单据、立卷等方面。
      此次检查共查阅案卷81卷。总体看案卷的情况:一是领导重视的单位,办案程序规范,法律条款适用正确,案卷质量较高,办案数量也有所增加。如:海晏县渔政站、互助县渔政站、海南州渔政执法支队和水上公安局湖东派出所。二是个别单位对案件办理重视不够,办案程序简化,案件办结不及时装订案卷等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单位甚至一年没有办理一起渔业行政案件。
      检查中存在以下共同问题:1、对5.0执法软件的使用不够重视,针对5.0执法软件的使用,总站举办过两期全省培训班,个别县至今仍未使用5.0执法软件,依旧延续手工填写。2、案件程序存在瑕疵,主要在核审和站(局)领导签批环节。3、未客观搜集证据或搜集到的证据不能够形成证据链。4、新文书填写不规范,主要是执法案件制作没有严格按照软件程序执行,简化程序,《渔业法》适用条款不明确。5、普遍存在时间顺序间隔不够、抽样取样缺少,没有检测报告,结案时间不确定,缺少法制机构意见。6、案卷归档上没有做到“一案一卷,一卷一归”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责令各办案单位限期自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同时要求各渔政部门要以依法治渔为目标,加强证据的收集,以程序的规范为重点进行培训,提高每个执法人员学法懂法,依法办案的执法观念,进一步规范渔业行政执法和案卷的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