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制定《青海省省级储备粮轮换五年规划》

20.12.2016  19:01

青海 为全面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依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建立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中“完善粮食储备调节体系”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粮食行业实际,从加强粮食宏观调控、健全储备调节体系,完善吞吐调整机制,科学指导轮换的角度出发,省粮食局研究制定了《青海省省级储备粮轮换五年(2017-2021年)规划》,从而实现储存企业对轮换工作早谋划、早运作,增加轮换市场竞争力,以确保省级储备粮常储常新、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青海 规划按照“实事求是、统一规划、合理安排、优化结构、规范管理、有序运行、强化监督、确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在遵循“总体规划和分年实施相对应,计划管理和适度调整相结合,储存年限和仓容利用相协调,轮换数量和轮换费用相匹配,5%动态轮换和企业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基础上,明确5年规划期内各省级储备粮承(代)储企业每年原粮规划轮换数量,实现分年均衡轮换,减轻轮换压力,形成良性循环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