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精准施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各项政策措施,努力促进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班玛县工商局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在广泛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全力支持和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
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降低登记注册门槛。注册资本方面,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即承诺制),数量和期限由企业自主决定。高校毕业生申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涉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置许可项目除外),允许零首付。允许高校毕业生将符合条件的自有住房、租赁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登记注册的住所,可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对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有困难的,两地均许可由社区、乡镇、牧委会出具同意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明。
简化登记注册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在登记注册大厅设立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企业登记注册专门窗口及咨询专线,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和高效便捷的服务,包括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各类市场主体行业分布、数量、投资及经营情况等信息,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提供参考。受理申请实行审核合一,由一人审核办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受理,即时办结。工商登记窗口实施“绿色通道”专人负责制度,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优先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
运用行政指导方式方法,拓宽创业就业渠道。利用登记注册、公示和市场巡查等时机,广泛向企业、个体工商户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引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履行社会责任,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引导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积极宣传、引导高校毕业生更新择业观念,积极参加相关部门开展的各类创业培训服务,提高自谋职业能力,实现自主创业。利用与企业、个体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配合人社部门通过举办个体私营企业用工洽谈,为用工企业和高校毕业生牵线搭桥,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在监督管理方面,引导高校毕业生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对高校毕业生在经营活动中出现的轻微违法行为,以行政指导为主,实行首违不罚制度。
据了解,截止目前,该县共有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38户(人),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15户(人),三江源移民从事个体经营132户(人)。